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关联交易工作报告
2024年,我行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关联交易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关联交易,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2024年,我行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优化关联交易管理机制,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时识别并动态更新关联方名单,认真履行重大关联交易审议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严守合规底线,开展的各类关联交易坚持遵循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确保股东和存款人利益不受损害。
(一)强化董事会及关联交易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及下属关联交易委员会能够按照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委员会全年共召开会议4次,2024年,本行共授信关联交易贷款6户,授信金额400万元,其中重大关联交易贷款授信4户,授信金额340万元,贷款余额329.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监管部门报备。以下为重大关联明细:
借款人高伟祥,系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贷款用途为购进装修材料及家具家电,授信贷款80万元,利率3.7%,担保方式为保证,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贷款余额80万元。
借款人陈云启,55岁,系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部负责人华震配偶的父亲,贷款用途购进空调塑管,授信贷款20万元,授信日期2024年3月14至2027年3月13日,利率6.00%,担保方式为保证,合并计算华震授信60万元,华震的母亲吕香荣授信15万元,累计授信95万元,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2024年3月19日发放贷款20万元,贷款余额10万元。
借款人朱明东,34岁,系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坦埠支行支行行长,贷款用途购进装饰材料及家具家电,授信贷款50万元,授信日期2024年3月21至2027年3月20日,利率3.7%,担保方式为保证,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2024年3月22日发放贷款50万元,贷款余额50万元。
借款人张坤,36岁,系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山东蒙阴晟华建业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贷款用途购进瓷砖,授信贷款70万元,授信日期2024年5月8至2029年5月7日,利率6.00%,担保方式为抵押,2024年9月30日追加授信120万元,合计授信190万元,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贷款余额189.30万元。
(二)及时动态更新全行关联方名单,全面识别关联交易
2024年,我行对关联方管理内容进行了细化,将关联方识别的第一道防线延伸到全行的一线部门,在业务开展之前业务部门就将疑似关联方的公司提交董事会办公室认定,确保及时准确地识别关联方,更新关联方信息。关联法人名单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向全行发布,确保关联交易得以及时识别。
(三)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严控关联交易风险,保障全体股东及银行客户利益
2024年,我行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控制,严控关联交易风险,关联法人的授信业务均集中于总行审批,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审议审批和信息披露手续。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高效、专业和独立地运作,各位委员勤勉尽职,充分履行关联交易审核职责,确保我行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监管要求、全体股东及客户的利益。
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作为董事会按照我行《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2024年独立、专业、高效地运作,各位委员勤勉尽职,及时确认我行的关联方,审查和批准关联交易,在我行完成制度修订、部门职能梳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管理层提升关联交易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对重大关联交易的控制,确保关联交易形式和实质合规,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今后,我行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将继续履行职责,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促进我行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