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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二季度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和《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要求,现将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二季度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行重大关联交易13笔,关联交易贷款余额578.97万元,均为授信类关联交易。本行关联交易单笔及合计均在监管规定比例范围内。现逐笔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余额情况:

2024年二季度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金额:万元  利率:%

关联方名称

发生金额

贷款余额

发放日期

到期日期

利率

担保方式

关联交易类型

徐莉

50.00

50.00

20240613

20250612

5.50

保证

重大

韩光明

60.00

14.50

20210906

20260903

8.40

抵押

重大

高伟祥

30.00

25.50

20230620

20250119

3.70

保证

重大

高伟祥

20.00

17.00

20230620

20250119

3.70

保证

重大

程婷婷

95.00

64.31

20231110

20531107

4.10

抵押

重大

华震

60.00

60.00

20231229

20241228

3.70

保证

重大

蒋瑞

60.00

60.00

20240108

20250107

3.70

保证

重大

朱明东

50.00

50.00

20240322

20250321

3.70

保证

重大

张坤

70.00

70.00

20240508

20290507

6.00

抵押

重大

公燕

69.80

68.86

20231206

20461204

4.00

抵押

重大

李振

60.00

59.40

20231228

20261225

3.70

保证

重大

宋森

30.00

29.70

20240103

20281225

3.70

保证

重大

宋森

30.00

9.70

20231227

20281225

3.70

保证

重大

1、借款人徐莉,47岁,系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韩光锋的配偶,贷款用途购进铝合金,授信贷款50万元,授信日期2023年6月21至2026年6月20日,利率5.50%,担保方式为保证,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2023年6月13日发放贷款50万元,贷款余额50万元。

2、借款人韩光明,52岁,系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山东蒙阴晟华建业有限公司的法定贷款人,贷款用途购进水泥砂石,授信贷款60万元,授信日期2021年9月4至2026年9月3日,利率8.40%,担保方式为抵押,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2021年9月6日发放贷款60万元,贷款余额14.50万元。

3、借款人高伟祥,系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贷款用途为购进装修材料及家具家电,授信贷款50万元,利率3.7%,担保方式为保证,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2023年6月20日发放两笔贷款金额分别为20万元、30万元,贷款余额42.50万元。

4、借款人程婷婷,33岁,系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刘生辉的配偶,贷款用途购进住房,授信贷款95万元,授信日期2023年11月8至2053年11月7日,利率4.10%,担保方式为抵押,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2023年11月10日发放贷款95万元,贷款余额64.31万元。

5、借款人华震,33岁,系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部负责人,贷款用途购进装修材料及家具家电,授信贷款60万元,授信日期2023年12月29至2028年12月28日,利率3.7%,担保方式为保证,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2023年12月29日发放贷款60万元,贷款余额60万元。

6、借款人蒋瑞,33岁,系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阴支行行长,贷款用途购进装修材料及家具家电,授信贷款60万元,授信日期2023年12月26至2026年12月25日,利率3.7%,担保方式为保证,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2024年1月8日发放贷款60万元,贷款余额60万元。

7、借款人朱明东,34岁,系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坦埠支行支行行长,贷款用途购进装饰材料及家具家电,授信贷款50万元,授信日期2024年3月21至2027年3月20日,利率3.7%,担保方式为保证,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2024年3月22日发放贷款50万元,贷款余额50万元。

8、借款人张坤,36岁,系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山东蒙阴晟华建业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贷款用途购进瓷砖,授信贷款70万元,授信日期2024年5月8至2029年5月7日,利率6.00%,担保方式为抵押,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2024年5月8日发放贷款70万元,贷款余额70万元。

9、借款人公燕,36岁,系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垛庄支行行长,贷款用途购买住房,授信贷款69.80万元,授信日期2023年12月5至2046年12月4日,利率4.00%,担保方式为抵押,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2023年12月6日发放贷款69.80万元,贷款余额59.40万元。

10、借款人李振,36岁,系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路支行支行行长,贷款用途购进装修材料及家具家电,授信贷款60万元,授信日期2023年12月26至2026年12月25日,利率:3.70%,担保方式为保证,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2023年12月28日发放贷款60万元,贷款余额60万元。

11、借款人宋森,41岁,系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贷款用途购进装修材料及家具,授信贷款80万元,授信日期2023年12月26至2028年12月25日,利率3.7%,担保方式为保证,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

以上贷款形态全部正常,资产质量较好。我行认真履行重大关联交易审议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严守合规底线,开展的各类关联交易坚持遵循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确保股东和存款人利益不受损害。

 

 

 

 

 

                                                                  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

 


附件: 山东蒙阴齐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二季度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docx